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产业的重要环节,曾因高能耗、投机性强等问题引发全球关注,在我国,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经历了从默许到严格禁止,再到逐步规范管理的演变过程,当前,我国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,任何相关业务均属非法,这一政策立场既基于能源安全与金融稳定的考量,也反映了国家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引导方向。
政策演变:从“灰色地带”到“全面禁止”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态度并非一成不变,在2017年以前,由于区块链技术尚处早期探索阶段,挖矿活动在部分区域处于“灰色地带”,甚至被视为推动地方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兴业态,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飙升,挖矿行业迅速扩张,其高能耗、碳排放以及对实体经济的虹吸效应逐渐引发监管警惕。
2017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明确“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同货币的地位,且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”,并叫止了代币发行融资(ICO)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业务,尽管此次文件未直接提及“挖矿”,但为后续监管定下基调。
2021年,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全面升级,5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,明确提出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,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”,随后,内蒙古、青海、四川等传统挖矿大省相继出台政策,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·24通知”),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并规定“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淘汰类产业”,严禁任何新增挖矿项目,要求现存挖矿项目有序退出。
当前政策:全面禁止与严格执法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立场已十分明确:全面禁止,严格整治,这一立场主要基于以下核心考量:
能源安全与“双碳”目标
虚拟货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大量哈希运算,能耗极高,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,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一度超过部分中等国家耗电量总量,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,已明确提出“2030年前碳达峰、2060年前碳中和”的目标,挖矿行业的高能耗与高碳排放与“双碳”目标严重冲突,因此被列为淘汰类产业,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整治对象。
防范金融风险与维护金融稳定
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投机属性极强,其挖矿、交易等活动易滋生洗钱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,我国坚持“金融活动必须全部纳入监管”的原则,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相关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禁止挖矿可有效切断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,防范风险向金融体系蔓延。
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与数据安全
挖矿活动对芯片、电力等资源的过度挤占,可能影响我国实体产业(如人工智能、大数据)的正常发展,部分挖矿项目通过“矿池”进行跨境算力集中,存在数据安全与跨境资本流动风险,禁止挖矿有助于引导资源向实体经济和高科技产业倾斜,维护国家数字经济安全。
地方实践:整治成效与常态化监管
在中央政策指导下,各地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内蒙古、云南等曾聚集大量挖矿项目的省份,通过全面排查、断电关停、清理“挖矿”用电指标等措施,实现了挖矿活动的“清零”,监管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监测机制,通过技术手段追踪挖矿IP地址、算力流向,严防“死灰复燃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我国禁止的是“虚拟货币挖矿”,而非区块链技术本身,对于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、数字政务、存证溯源等领域的创新应用,国家仍持鼓励态度。《“十四五”数字经济发展规划》明确提出“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”,强调

规范发展与合规探索
尽管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已被全面禁止,但全球范围内对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仍在继续,我国政策或将在以下方向持续深化:
一是加强对区块链底层技术的研发支持,推动算力、算法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,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;二是完善数字货币体系,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(e-CNY)试点,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、供应链金融等场景的应用,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安全、高效的支付工具;三是强化对虚拟货币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,维护清朗的金融秩序。
我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,是基于能源安全、金融稳定、产业升级等多维度考量的必然选择,并非对区块链技术的否定,相反,这一政策旨在引导数字经济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,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合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,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,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远离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交易活动,共同维护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安全。